宁波市统计局系统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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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统计局系统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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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为加快构建全市统计领域智治格局,现就全面推进全市统计局系统数字化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浙江省、宁波市数字化改革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现代化改革决策部署,以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改革成果为依托,聚焦统计核心业务,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统计现代化改革,高水平构建统计领域整体智治格局,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全面高效的统计保障。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要求,聚焦“应用成果+制度成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重塑统计履职方式、业务流程、管理机制、制度方法,推进数据生产更加智能高效、质量管控更加科学规范、监测分析更加智慧精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公信力不断增强。

——到2021年底前,全市统计局系统综合应用、微门户正式上线运行,宁波统计数字化平台实现所有统计核心业务全面上线运行,有效对接宁波城市大脑和浙江统计数字化平台,初步建立统计核心业务现代化制度规范体系。

——到2022年底前,全市统计局系统综合应用、微门户高效运行,各区县(市)统计局全面上线运行宁波统计数字化平台,大数据统计应用全面开展,基本建立统计核心业务现代化制度规范体系。

——到2025年底前,全面形成整体智治的市域统计现代化体系,宁波统计数字化平台在全市全面上线运行,大数据与统计深度融合,统计核心业务现代化制度规范体系成熟定型。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宁波统计数字化平台

以现有的宁波统计综合数据服务平台为基础,进行迭代升级,建成“1+N”的宁波统计数字化平台。“1”即宁波统计数字化平台这一唯一权威的对外综合展示数字化平台;“N”即包括经普可视化系统、工业数据分析系统、投资大数据平台和服务业大数据平台及将来陆续增建的N个数字化系统(项目)。

1、迭代升级宁波统计综合数据服务平台。优化界面和功能,全面对接宁波城市大脑和浙江统计数字化平台接口,同时开发新的数据接口,接入原有的经普可视化系统和工业数据分析系统,融合新建的投资大数据平台、拟建的服务业大数据平台等项目。(分管领导:许婷娅,责任部门:综合处,协同部门:有关专业处室)

2.建设投资统计大数据平台。充分利用宁波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基于浙江省统计局一套表跨专业数据共享与分析系统,开发对接接口,实现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分类计算、分析预警、报告展示、管理服务等。具体场景分为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大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建模分析系统、报表及展示系统等。(分管领导:许海燕,责任部门:投资处)

3.优化工业数据分析系统。加大数据流一体化建设,建立平台间数据直接传输的端口,减少人工参与的环节。同时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大幅提升平台对大数据的承载能力,对工业数据分析系统进一步优化。(分管领导:许海燕,责任部门:工业处)

4.迭代升级宁波经普可视化系统。在全面展示四经普数据的基础上,逐步导入规上工业、服务业、限上批发零售业、贸易业、资质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数据,实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扩容升级。(分管领导:许婷娅,责任部门:新经济监测处,协同部门:有关专业处室)

5.推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整合建设服务业统计数据归集系统、大数据管理系统、数据模型及分析系统、报表及展示系统、拓展系统等子模块,实现与“数字政府”要求相适应的服务业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共享等功能。(分管领导:许婷娅,责任部门:服务业处)

(二)推进全市统计局系统整体智治体系建设

1.建设统计局系统综合应用。依托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和综合应用配置工具,结合省统计局系统综合应用,建设宁波市统计局综合应用,通过政务内外网,对接全市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和省统计局综合应用。综合应用主要包括重大任务、核心业务、任务执行、下一级统计局微门户等内容。重大任务部分包括上级交办的重大任务、年度重点工作、紧急协同事项等。核心业务部分是以数字化形式映射统计核心业务工作情况,包括统计调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监测、分析预警评价、数据共享发布、统计执法等,在省局统一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选择和调整。(分管领导:蒋向东,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同部门(单位):局各部门单位、各县级统计局、各重点开发区统计(经发)局)

2.建设统计局系统微门户。依托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和微门户配置工具,建设市县统计局微门户,将统计部门数据集成展示到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上,为实现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提供基础情况、动态信息和业务协同。主要包括单位概况、年度工作要点、重大任务落实情况、数据综合利用查询等,也可展示本部门单位核心业务特色工作等个性化内容和数据。(分管领导:张浩田,责任部门:数管中心,协同部门(单位):局各部门单位、各县级统计局)

(三)协同“5大系统”建设

1.协同“现代化先行市”等重大任务建设。根据省市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建设部署,市局协同市委办公厅等牵头部门推进“现代化先行”等重大任务建设。在全省“现代化先行”指标库基础上,按照“六争攻坚,进位争先”的要求,结合全市绩效考评工作实际,梳理完善“现代化先行市”指标库。依托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对标对表,系统反映宁波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势和短板,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分管领导:许婷娅,责任部门:综合处,协同部门:各专业处)

2.协同“5大系统”统计数据共享。根据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5大系统建设方案,市局及时将统计数据共享交换给宁波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协同各系统主要任务牵头单位推进数据汇聚和系统建设。

(1)协同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建设

按照宁波市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 “贯通、畅通、联通、互通” 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动全市统计局系统机关在“制度”“治理”“智慧”三个维度整体智治水平达到新高度,实现统计核心业务数字化。(分管领导:蒋向东,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同部门:各专业处)

(2)协同推进数字政府系统建设

参与打造产业发展应用。协同“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和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 0版等行动,积极参与整合集成数字经济、经济运行监测、投资项目管理、市域空间治理、“亩均论英雄”等应用和数据,深化产业运行统计监测和行业预警等重点环节场景应用。(分管领导:许海燕,责任部门:工业处、服务业处、投资处)

打造乡村振兴应用。协同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配合推动涉农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低收入农户帮扶等业务系统,配合推进低收入农户帮扶一张图、肥药施用强度监测、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等核心模块应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完成情况年度评估。(分管领导:滕剑波,责任部门:农村处)

(3)协同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

构建产业大脑建设体制机制。协同市有关部门推进“产业大脑”1.0版建设,启动重点领域标志性产业链数据中心建设,配合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大数据支撑体系等重大平台,提供区域、行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统计数据支撑,以丰富全面周到的统计数据服务,确保到2025年底,“产业大脑”融合应用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建成一批标志性产业链数据中心,实现千亿以上产业集群产业大脑应用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分管领导:许海燕,责任部门:工业处)

健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协同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到2022年底,配合建立完善数字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分管领导:许婷娅,责任部门:服务业处)

全面提升社会事业数字化能力。积极协同参与探索“一件事”集成协同场景,基本形成12个社会领域数字化改革基础,实现4个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到2022年底,全面提升社会领域数字化改革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大脑,实现8个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到2025年底,全面融合社会领域数字化改革应用。(分管领导:王数,责任部门:社科处)

推动产业数据汇聚共享。以宁波城市大脑数据资源体系和工业、商贸、农业、金融、科技、港航等经济领域统计数据为基础,协同汇聚形成政府侧数据仓。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为核心,以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支柱,推动企业侧数据流通、资源汇聚。以区块链等新技术为支撑,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打通政府侧和企业侧数据仓,实现产业发展数据与公共资源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分管领导:许婷娅,责任部门:综合处)

创新产业大脑应用场景。积极提供统计监测数据,升级迭代宁波制造强市大数据平台,构建并迭代提升亩均论英雄、产业链数据中心、产业地图等多元化应用场景,完善企业画像、政策画像、企业综合评价、全域治理数字化等功能,实现对我市经济运行监测、产业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布局、关键资源要素科学配置。先行协同推进绿色石化、汽车、新材料等优势领域以及集成电路、光学电子、智能终端等数字经济核心领域产业大脑建设。(分管领导:许海燕,责任部门:工业处)

配合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依托产业大脑优化配置资源要素,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第三代半导体、前沿新材料等重点方向,推动统计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跟踪监测和统计分析,积极协同探索以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促进未来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企业,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能级。(分管领导:许海燕,责任部门:工业处)

建设新材料科创高地数据支撑系统。 以统计专业优势,集成汇聚新材料相关细分领域各类数据资源,拓展新材料联合研究院、新材料测试评价区域中心等共享平台和资源,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共享资源库。通过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资源,为政府侧建立新材料科研项目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体系和细分行业发展指数提供统计支撑;为企业侧打造行业信息查询、技术攻关路径解读、供需对接服务、评价标准认证服务等应用场景提供统计服务。(分管领导:许婷娅,责任部门:综合处)

(4)协同推进数字社会系统建设

协同提升全市社会事业数字赋能水平。围绕“婴育、教育、就业、居住、文化、体育、旅游、医疗、养老、救助、交通、家政”等社会事业领域,开展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及子场景提供统计共享数据,认领部门业务“任务树”,做好数字社会系统建设的统计支撑。(分管领导:王数,责任部门:社科处)

协同建设数字就业应用。依托“浙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就业治理模块应用,发挥统计优势,强化就业失业动态监管,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精准优势,推动就业登记提质扩面。(分管领导:王数,责任部门:社科处)

(5)协同推进数字法治系统建设

根据市数字法治系统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数字法治综合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集成应用和综合行政执法集成应用,切实提升统计法治的数字化应用水平。(分管领导:滕剑波,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局)

(四)推动统计核心业务现代化规范体系建设

1.健全完善全生命周期的统计业务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一

整套与统计调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监测、分析预警评价、数据共享发布、统计执法等核心业务数字化改革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推动全市统计局系统数字化改革实践固化为统计业务制度规范成果,破除制约统计现代化改革的瓶颈,构建整体智治的市域统计现代化制度规范体系。(分管领导:许婷娅;责任部门:核算处,协同部门:各处室、单位)

2.升级完善宁波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体系。为适应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修订完善覆盖全部统计核心业务的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体系,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强化全业务、全流程、全领域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分管领导:许婷娅,责任部门:核算处;协同部门:各专业处)

3.健全完善统计数据全流程安全防控体系。制定数字化改革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在数据的采集、归集、转换、推送、共享等各个环节执行严格的安全规定,在数字化系统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阶段设立安全技术指引,进行数据安全评估,确保宁波统计局系统数字化改革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推进。(分管领导:张浩田,责任部门:数管中心,协同部门:各处室、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成立全市统计局系统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统计数字化改革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局领导担任,局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3+5”的工作专班,即整体智治、统计数字化平台建设和数据安全三个自主建设专班和五个协同建设专班(各专班人员组成见下表)。

序号

专班名称

专班领导

责任部门

协同部门

1

整体智治建设专班

蒋向东

办公室、数管中心

各处室、单位

2

统计数字化平台建设专班

许婷娅

综合处、数管中心

各处室

3

数据安全建设专班

张浩田

数管中心

各处室

4

重大任务建设专班

许婷娅

综合处

5

数字经济建设专班

许海燕、许婷娅、滕剑波

工业处、服务业处、投资处、农村处

6

数字政府建设专班

蒋向东、许海燕、许婷娅、滕剑波

办公室、工业处、服务业处、投资处、农村处

各处室、单位

7

数字社会建设专班

王  数

社科处

8

数字法治建设专班

滕剑波

执法监督局

各县级统计局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数字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二)强化分工协作

全市统计局数字化改革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专业处室具体落实。在具体推进中,局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推进,数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支持,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各自领域数字化改革任务的具体落实。全体人员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进。要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周密部署工作任务;组建工作群,即时开展沟通交流。

(三)强化激励督查

鼓励争先创优,将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与年度文明处室考评挂钩。对取得突破性改革成效的部门(单位),予以肯定和加分,对于进度缓慢、相关部门反馈工作成效不佳的部门进行通报晾晒,确保数字化改革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整体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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